各二级学院:
根据学院“关于开展2009年集中实践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”的有关
要求,现就做好集中实践教学工作总结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各二级学院由教学科牵头,及时收交学生的实践日志、总结(调查报告或论文,不少于1500字)和鉴定表,由指导教师或辅导员按“优秀”、“良好”、“中等”、“及格”、“不及格”五档成绩进行评定,作为一门课程(社会实践;×××××课程设计或×××××专业实习等),计入学生学籍档案。
二、各二级学院要采取多种形式,对集中实践教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和经验交流。在此基础上写出书面工作总结。总结的主要内容分为两大部分:一是2009年集中实践教学的基本情况统计(见附表);二是开展集中实践教学工作主要做法,采取的措施以及经验与问题。总结交流的组织和具体安排由各二级学院自行掌握,10月25日前完成。
三、在总结的基础上,各单位评比推荐集中实践教学月工作先进个人(包括学生和指导老师);推荐“2009年集中实践教学文集”的文稿(先进个人名额和文稿数量见附表)。“文集”的文稿在学生“集中实践教学总结(调查)报告”或论文中选定,文稿的素材必须是学生亲身经历的第一手资料。要求观点正确,条理清楚,结构严谨,文字简练通顺,有一定的创新性。文稿在标题下须写明学生姓名、班级学号和指导教师的姓名。
四、学院拟举办集中实践教学成果图片展览,每个二级学院要推荐5—8张学生“集中实践教学月”活动的照片参加展览。
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,认真做好各项工作,于10月30日前将单位“集中实践教学月”工作总结报告、先进个人名单和“2009年集中实践教学文集”优秀文稿(电子文档)、实践教学活动照片(电子文档)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;将学生的成绩报教务处教务科。(上述材料可发送到邮箱:phjwcsj@163.com ,先进个人表格,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)
2009年9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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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集中实践教学先进个人名额和文集文稿数量分配表
单 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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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中实践教学
先进个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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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中实践教学
文集优秀文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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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 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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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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