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展中国私立大学的可行性建议
吴立娟
20多年以来,中国私立高等教育在艰难中发展,推进立法、积极融资、扩大自主权、创造宽松的环境、建立评估中介组织是促进私立大学发展的主要措施。
(一)积极推进私立高等教育的立法工作。依据中国国情,调查私立高等教育的历史与现状,总结经验,参照世界上发达国家的有关法规,立法机关建立起与一线私立高等教育办学者与政府机关的沟通,形成有助于立法的良性关系与氛围,进一步制订和完善民办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。私立高校对政府的依附不仅表现在准入政策上,还需要政府在资金回报、产权、
信贷、税收上给予扶持。
(二)创造条件。疏通渠道,鼓励形成多元化中国私立高校融资机制,逐步建立合理、健全的私立高校公共产权结构,形成有助于私立高校与公立高校平等竞争的新格局。
(三)尊重大学自治、学术自由的原则,形成思想领域中的百家争鸣、兼容并蓄、宽容见异与鼓励多元化的格局。“国家承认学历”的现行制度体现了大一统国家体制的权力特征。这种制度的构建是与中国开放的总趋势不相吻合的,与中国现代大学制度重构的总目标相悖,毕业证书的发放应是合法办学主体的基本办学权范畴,不应被剥夺。至于它的“含金量”如何,只有社会和市场才是最权威的评判者,这个“社会”包括了家长、用人单位以及可以对学校办学质量做出评价的团体和个人,政府以行政方式介入是不合适的。
(四)加强私立高校彼此之间以及私立高校与包括媒体、其他公共机构、研究咨询在内的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,形成有利于促进私立高等教育发展的大环境,探索植根于民间的私立大学行业整合模式,在完善内部自律机制上,有效地维护私立高等教育整体的合法权益。
(五)尝试建立非官方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机构。形成完整的评估制度,使高等教育的评估趋于法制化和社会化;形成有校外人员、专门职业团体及其它法定组织参与的质量评估。通过评估结果向公众展示学校的绩效。以期向资金提供者(政府、学生和工商界)负责,促进高等教育的自我改进、自我完善,使高等教育的社会价值得以实现;形成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运行机制,用市场调节这只“看不见的手”和政府宏观调控这只“看得见的手”联合起来进行干预,真正起到社会监督作用,通过这种评估来决定大学的命运,以减少政府对私立大学干预的压力,也使私立大学在运行过程中享有学术自治权利。(对原文有改动)